户籍政策改革不能附加任何部门利益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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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 10:17 中国经济时报 | |||||||||
市场经济的发展,丝毫没有能够遏制行政机关的逐利冲动,乃至于《行政许可法》出台前后,还相继发生诸如哈尔滨强制“破烂王”统一装备、银川市强制擦鞋人员统一着装等不可思议的事件,说明公民和政府之间仍然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妥协机制、社会也缺乏强有力的司法仲裁机构来协调彼此的利益冲突。 -童大焕
北京的户口制度是国内管制最严的户口制度,可能也是世界上管制最严的户口制度。管制的一个最重要理由就是防止人口剧增,由此导致北京1400万常住人口中,有400万左右人口长期没有北京市户口,而这其中又有三分之一的“外来人口”已在北京安家置业(购房)。但在最新的户籍政策中,北京的户籍坚冰可能被局部打破。《北京晨报》2004年10月25日消息:北京海淀规定:私企雇员进京可有机会迁户口。今后,外埠人才如果受雇于私企、外企,而该企业又在北京海淀区的人才机构进行人事代理,他们就有机会办理人才引进,把户口迁入北京。 北京市的外埠人才引进政策原来只限于高级专家、高级文体人才和高科技企业的雇员。但海淀区近日出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提供人事人才服务暂行办法》,把人才引进的标准进一步降低:凡是在海淀区所属人才机构进行人事代理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所聘用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只要具有本科学历并且有高级职称或45岁以下、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就可申请人才引进,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此外,这些非公组织还可以在规定的政策范围内,接收普通高校非京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它们的雇员中,只要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就可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为了更好地为海淀区的非公组织服务,《暂行办法》还在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职称评审、人才资金资助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规定。 户籍政策的逐步开放,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有关部门借改革之机,轻而易举地为改革附加了条件,也就是说附加了某种程度上的“部门利益”条件。在这个具体的户籍改革中,这个部门利益条件就是企业必须在其指定的人才机构进行人事代理。这样的附加条件可能是有关部门管理便利的需要,但也随时有可能变成部门逐利的砝码。 其实不仅是在户籍管制领域,在社会的任何管制领域,都有部门利益的影子幽灵一样地存在着。户籍管制不过是其中的一面镜子,可以让人们清晰地看到,管制的原有理由(比如控制人口过速增长——不管其是否真实有效,但终归是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在若隐若现的部门利益面前,都可以悄然地消遁于无。只要在相关部门指定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其引进的人才就可以办理北京市户口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这里,控制人口的过速增长已经不成其为条件,真正的条件已经被巧妙地置换成了在指定机构进行人事代理。由此亦可知,许多行业的管制理由,事实上并不是那么充分可信的。张维迎21日在深圳举行的“2004中国民营企业发展论坛”上重申了他多年前的一个观点:制度环境与企业的成长极限密切相关。在谈到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时,张维迎预言,如果中国废除行政审批制度,那么GDP将增长30%,而腐败者也没有寄生之地,腐败行为也会不生自灭。他的这个观点已经被重复了多年,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却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殊为遗憾。市场经济的发展,丝毫没有能够遏制行政机关的逐利冲动,乃至于《行政许可法》出台前后,还相继发生诸如哈尔滨强制“破烂王”统一装备、银川市强制擦鞋人员统一着装等不可思议的事件,说明公民和政府之间仍然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妥协机制、社会也缺乏强有力的司法仲裁机构来协调彼此的利益冲突。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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