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汽车公司事件中政府为何里外不是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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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 15:50 中国经济时报 | |||||||||
盛大林 河南省义马市祥云出租车公司是经当地各有关部门审批成立的企业。然而,在首批15辆出租车上路营运后,第二批15辆出租车在已挂上出租车牌照的情况下,义马市交通局却拒绝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半年多来,15辆出租车不但不能上路营运,而且还要缴纳各种费用,致使祥云公司和车主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交通局之所以拒发营运证,是因为其他出租
此次纠纷涉及三方:一是祥云公司,一是其他出租车公司,一是政府部门,主要是交通局。 祥云公司只是受害者,没有任何过错。 其他出租车公司和司机屡屡上访的行为则值得考量。他们说“义马的出租车太多了”,这个理由给人的第一感觉是荒唐。做买卖,当然是卖家越少越好,所以,老卖家总是天然地排斥新卖家。但排斥归排斥,谁也不能因为自己已经开了膏药店而禁止别人卖膏药,市场竞争就是要自由出入而优胜劣汰。然而,结合出租车行业的现状,却又不能说义马市原有出租车公司和司机的要求没有道理,因为在出租车行业的门口有一个把门者,他说,之所以要把门,是为了防止过度投资、恶性竞争等市场无序状况,这就隐含着要保证从业者有利可图的意思,更重要的是,把门者还收取了入场者不菲的入场费,也就是说,场内的人曾经为进门付出了代价。现在,原有的出租者司机觉得新出租车的加入会导致利薄甚至无利可图了,怎能不找把门者理论呢? 上述的“把门者”就是政府。祥云公司找它“算账”,其他公司与它“理论”,政府可以说是“里外不是人”。怎么办呢?要处理好这个问题,关键是要搞清楚义马的出租车是不是“太多了”——如果不是“太多”,那么交通局可以理直气壮地驳回上访的公司和司机;如果确实“太多”,那就意味着批准祥云公司成立是错误的——然而,要搞清这个问题,谈何容易!一个城市可以容纳多少辆出租车?“多”或“少”的标准是什么?出租车行业是不是只能赚不能赔?……实际上,这些都只能由市场主体各自去感知和判断,包括政府在内的任何机构都不可能得到一个公认的结论。门外的人挤破头要进来,门里的人总是觉得太挤了,夹在中间的政府要让两边都满意,根本不可能。无奈之中,义马市交通局采取了牺牲“少数派”即祥云公司的办法。然而,这样做也牺牲了政府自己。一方面,政府的信誉和形象严重受损;同时,政府还应该依法赔偿祥云公司的经济损失。 这种出租车纠纷并非只发生在义马市。近年来,出租车集体上访或罢工等事件在银川、北京等地时有发生。而纠纷都是由政府的准入管制以及车型选择的行政干预等引起的。这不能不让我们反思:开个小卖铺不需要行政审批,经营出租车为何要经政府许可?出租车行业非行政管制不可吗?政府为什么要当那个“把门人”?如果政府只当“守夜人”而不是“把门人”,不就不会被夹在中间“里外不是人”了吗? 政府职能转变正是当前改革的重心之一。温家宝总理一再强调,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下决心把不该管、管不了实际上也管不好的事情交给市场、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依照《行政许可法》,出租车经营也并不在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本来就不该管,实际上也没有管好,为什么还要继续管下去呢?如果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干部具备足够的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就应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把出租车市场的大门完全敞开。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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