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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职工生命安全是工会维权责任所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 12:0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戴长林

  报载,江苏省海安县总工会把维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工会维权的重点之一,通过大力实施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大大提高了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到“十.一”之前,该县已连续4年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事故。今年1至7月份,全县各类企事业事故同比下降5%,死亡事故下降了10%。

  众所周知,人是世间最宝贵的财富。离开了人,则一切无从说起。然而,令人扼腕的是,近年来,国内时有重特大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剖析事故发生之因,一是企业主急功近利,惟利是图,漠视人的生命权,违章蛮干;二是有的企业不愿在提高职工技能上投入,致使有的职工操作技能差引发事故。对此种现象,一些工会组织存有模糊认识,认为工会维权就是维护职工收入、就业、生病、解决劳资双方纠纷,不错,这些关系职工切身利益之事,都在工会维护之列,但他们却忽视了一点,即人的生命权才是最重要、最需要维护的权益。职工生命若没了,还维什么权?有鉴于此,各级工会必须提高认识,强化维权意识,要把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权,作为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如何使职工的生命安全权不受侵犯,海安县总工会交了一份完美的答卷———重视对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他们从培养“我要安全”理念、培训“我会安全”技能、强化“我懂安全”素质三方面入手,逐步实现了职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懂安全”的转变,从而使企事业的各类事故不断下降,连续实现安全生产的好成绩。此成绩的取得与工会把维护职工生命安全权放在首位是分不开的。

  其实,从另一个角度看,维护职工生命安全,不出事故,亦是在维护企业利益。试想,一个企业若隔三差五总出事故,工人如何安心工作?企业又何谈效益?

  保证职工生命安全亦是工会维权之责。实践证明,对职工大力实施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是抓好安全的有效举措。海安县总工会的做法值得借鉴、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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