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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逼得农民工老高知法犯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 11:39 中国经济时报

  -毕舸

  如果你是农民工老高,你会怎么办?是将自己愤怒的巴掌打向包工头?还是继续无助地等待包工头的良心发现?

  据10月20日《华商晨报》的报道,为了让警方介入“讨债”,一夜之内,沈阳10多
名农民工殴打拖欠工钱的包工头,并两次“报警”走进派出所,其中,就有农民工老高。

  在这里,出现了两种“知法犯法”:对于以老高为首的农民工来说,当他们举起拳头挥向包工头时,他们其实知道这是犯法,而且,他们是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是主动采取这种行为,按照老高等的设想:在自己殴打拖欠工钱的包工头,并且主动报警后,警察当然会来。而警察一来,什么问题都好解决了,自己被拖欠的工钱也就有了希望。

  老高是如何产生这样的判断呢?笔者估计,老高的想法,大致与那些频频表演所谓“跳楼秀”的农民工一样,经过长期的讨债实践,摸索出了一套经验:一旦采取类似的过激行为,就会惊动诸如媒体、警察等相关机构人员,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如此一来,以前一直“按兵不动”的劳动主管部门也会行动起来,自己的工钱也就解决了。

  当一种非常态现象变得越来越司空见惯,像老高这样的农民工们也就会自发地总结出规律,一个人在维护切身利益时,就会采取所能采取的各种手段。就如一个身处悬崖险境的人,它会把一切可抓到的东西当成救命的绳索。不是总有人说“跳楼秀”是违法行为么,上街堵塞交通讨要工钱是违法行为么,殴打乃至囚禁拖欠工钱的包工头是违法行为么,可是老高们看到的是,如果不这样做,自己的工钱就没有一丝讨回来的希望;如果自己这样做了,当然要付出代价,而且在外人看来这代价相当高昂和沉重。可是,与用来养家糊口的救命工钱相比,这些代价又算得了什么呢?

  这就是老高们的“知法犯法”行为,而其实这样的做法,也是对抗另外一种“知法犯法”行为。虽然国家明令再三,要坚决遏止普遍性的拖欠工资行为,并且各类整治行动也层出不穷。但从媒体的报道和老高们的切身感受来看,环境并没有得到改变和好转,讨要工钱的常规之路依旧艰辛。无论是劳动仲裁、还是寻求法律援助,效果往往令人失望。当失去对这些“官方层面”的最后信任时,老高们又走回了老路——一切都要靠自己,靠自己各种想得到的行为,哪怕它过激乃至违法。而拖欠工钱的包工头们,往往毫无顾忌地知法犯法,因为他们也知道,农民工们寻求正常途径帮助的想法是多么幼稚可笑。

  于是,无论是老高们还是包工头,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常识”得出共同的结论:行政管理靠不住,法律靠不住,只有双方面对面的博弈,才能获得一些成果。而谈判发展到最后,就容易演化成一场双方的暴力冲突,我们已经看到很多民工讨薪被暴打的新闻,当然也看到了老高们殴打包工头甚至要囚禁他的故事。如此一来,社会重新陷入可怕的“霍布斯丛林”状态:弱肉强食,以暴力为生存法则,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必须损害他人的权益。

  这就是前两种“知法犯法”所造成的后果。而笔者最后还想提一句:在这两种“知法犯法”的背后,人们也可能会得出另一个结论,就是我们的执法部门为什么总是无力而沉默着,任凭事态一步步走向恶化,甚至“推”着原本无辜的老高们走向犯罪的边缘。那么,他们的这种行为,算不算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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