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 批判要鼓励农民工用脚投票的谬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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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 19:40 人民网 | ||||||||
网友:千重山 最近忽然有一种怪论就是要鼓励农民工“用脚投票”,其中有一段怪论就是: 我们的农民兄弟真的开始用自己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毕竟长期的工资待遇低下、劳动强度繁重,以及应得的权益甚至个人的尊严得不到保障,都已经让我们的农民兄
农民工是谁,也是和我们一样的同胞兄弟,也是和我们一样的有血有肉的骨肉亲情,也是有感情知冷暖的中华儿女,而现在有的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去捍卫农民工的权利,反而要求他们“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一句话打发了事。 请我们看一下农民工是在什么情况下用脚进行投票的: 维权路漫漫:农民工的工作都是大城市中最危险最艰苦最吃苦的苦力活,建筑行业的大老板们,有谁拿农民工的命当命,农民工在他们眼里值几个钱,一旦农民工受伤住院,这些大老板但凭一纸无效合同就可以把农民工打发了,谁来为农民工支付高昂的医疗费,农民工也只能拖着残疾的身体被迫““用脚投票”“用命投票” 工作条件异常艰苦:据新华网青岛3月6日电因农民进城务工普遍缺乏劳动安全意识及安全保障,一些职业病正离农民工越来越近。经常接到一些打工者反映因工作环境恶劣、劳动保障条件差,而给自身导致的健康伤害问题。比如有的在海水养殖场打工,由于缺乏防护措施,双手被严重冻伤;有的在鞋厂做鞋底,由于所用材料含有太多的苯,而导致患上再生障碍性贫血;有的在干面食活时,被和面机搅伤手掌等。 当我们的农民工使用价值被用完了以后,再想工作就没有人要了,就会逼迫你“用脚投票”。 农民工的拖欠工资: 从去年11月下旬开始,江西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和清欠活动。到1月14日止,全省建设部门和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为建筑业农民工追讨工资2.4亿元。这仅仅是一个地方拖欠的农民工的工资情况,又何况全国呢?农民工长期拿不到应得的工作,也逼迫你不得不“用脚投票”。 农民工“用脚投票”,从根本上讲,就是有人要用种种苛刻的条件,最大程度的利用农民工的使用价值,最好将农民工的血汗用一个早晨的时间就给吸食干净,把农民工的血和肉盘剥干净拉倒,使农民工再也无法劳动了,再也无法为这些黑心肠的大老板利用了,然后就逼迫你“用脚投票”。 中国现在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可以看出〈宪法〉并没有规定城市居民和农民工在待遇有什么不同,也没有规定城市居民有用手投票的权利,而我们的农民工却只能“用脚投票”,“用脚投票”只能是对农民工的直接和间接的掠夺,是为我们的共和国宪法所不允许的。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