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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非法传销何去何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 11:47 《经贸世界》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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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曲玉军

  2004,一个承诺即将履行;

  2004,一个被禁6年的行业看到了曙光;

  2004,外面的“狼”和“羊”都开始蠢蠢欲动;

  2004,一群人开始奋起守卫市场。

  这时候,我们更不能忘记“他们”——引起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经济问题,祸国殃民,被人们视为洪水猛兽、嗤之以鼻、甚至惧怕的非法传销,命运又该如何?

  我们不是裁判,但是我们知道“多行不义必自毙”的下场;我们不是预言家,但是历史告诉我们,如果不解决非法传销难题,直销,这个充满机遇的行业,前途依然茫茫……

  起源 利益的黑手

  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一家磁性保健床垫公司(Japan Life)“偷渡”到中国,标志着非法传销登陆内地。这是一家未取得任何经营许可的公司,首先在深圳,然后在广州发展。因为其业绩增长非常“迅猛”,看到了“甜头”的地下传销公司们便如雨后春笋一般的发展了起来……

  1996年4月,中国首次批准了41家传销企业可以开展传销业务,两个月后,上海市传销行业召开第一次例会,首次向全社会公布了行业守则。由此,中国传销走入一个相对健康和成熟的时期。

  然而,在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下,有部分传销公司,因市场定位过高、非法异地炒作等问题在市场上产生了不小的负面效应,在1997年的传销经营许可中,被吊销了经营资格。有案可查的有以下几家:

  福田公司,这是一家取得41家合法经营资格的公司之一,但后来却成为了在国内最具破坏性的公司之一。其单一的产品就是臭名昭著的“爽安康”摇摆机。这个产品的成本仅几百元,经过传销商层层分配后,上市价竟达到五、六千元,极具欺诈性。

  最重要的是,由于内地经济与沿海地区的差距较大,再加上当时的传销法规限制地区经营,以这家公司为主导的“异地炒作”方式,开始在中国肆虐横行。受害最严重的地方首推广东淡水:被骗到那里做传销的内地农民工,竟有数十万之多。一夜之间,“爽安康”、“摇摆机”,已经成了“老鼠会”、“骗人”的代名词。

  另外一些大型非法传销公司,是在当时的特定环境下,由各地工商局批准的。这类传销公司中最引人注目的、也最具破坏性的依然是以“摇摆机”为产品的公司,其中以武汉新田、龙发国泰、康富宝、康富德(也是41家之一)为典型代表。

  1997年八九月,国家对传销业再次进行了专项整顿,并审核通过了37家传销公司开展多层次传销业务。不过,这时,中国传销界却涌入了一批不受欢迎的传销公司和传销商,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来自中国台湾地区。

  这个时期可以以西藏诺迪奥公司在全国推广的有名的B计划——“双赢制”为标志。实际上,在此之前,已经有一些小公司如北京富乐,开始利用典型的矩阵制、双轨制的暴利为诱饵,开始非法操作了。

  诺迪奥推出的“双赢制”,最大的困惑人心之处在于,其公司本身是41家合法传销公司名单中的一员。一时间,几乎所有的传销商都开始疑惑,究竟是自己能力不够没能赚到钱,还是自己选择的公司的奖金制度有问题?当然,更有已经沦入“老鼠会”旋涡不能自拔的所谓精英之士,见到如此炒作,大兴波澜。

  既然有人敢开先例,当然就会有人步其后尘。

  同是41家中的伯伦公司也开始非法操作,还有诸如富乐公司的“龙凤制”,一直发展到“电脑排网”、“公排”等的出现,更新鲜的是传销发展到了既无产品,又无公司的纯粹博彩的地步,出现了所谓的德国“王牌88”、香港金咭等敛财方式。

  “转型” 皇帝的新装

  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全面停止任何形式的传/直销活动的命令,也就是说不管你是规范经营还是违规炒作,都要全部停止营运,听候国家后续政策的处理。

  当时,一些本来就已经没有办法收拾残局的“老鼠会”公司和实力欠缺的公司,也就因此而偃旗息鼓了。但是,还有一部分非法传销头目和公司,开始走上另一条更加不可见光的地下“老鼠会”道路。

  首先在国内曝光的大案有1998年底到1999年,重庆、长沙的“天然丽莎国际集团绿色经典公司”、“百顺日合”、“兴田加盟连销”等异地炒作的非法传销公司。接着是1999年、2000年到目前,国内先后出现过的“华良消费联盟”、“得利卡友”、“申齐”、“直复营销”、“武汉新田”、“深圳文斌”……等全国性的非法传销大案。

  这些公司运作的共同特点是不再以传销的名字出现,而冠以了最时髦而新鲜的名字,诸如:加盟连锁、共销入股、供销回馈、动力营销、消费联盟、框架营销、返本销售、物流联盟……

  另外,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普及与成熟,网上非法传销也开始蔓延起来。比较有名的有“SkyBiZ(Sky2000)空中商务”、“远程教育”、“神龙数码”、“Worldedo全球远程教育网站”、“EF2T.com”、“互联网基金”……其典型特征是均采用双轨制,以“普及网络教育”、“上网工程”、“电子商务”、“投资回馈”为名目,诱导人们花高价买一个毫无任何实际意义和价值内容的模板式网站,以达到诈骗高额提成的目的。

  由于非法传销的手法越来越隐秘,名号越来越多,使我们无法统计目前在全国从事非法传销的公司和人员总数,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近几年来,公安和工商部门打击非法传销的一些数据,来说明非法传销的巨大危害:

  “2000年底,全国各地发生各种利用非法传销、变相传销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近500起,参加各种非法传销的人员达数百万人次,非法经营额达近百亿元。”

  “2001年,我国共查处非法传销案件2,400多件,取缔传销窝点2,500多个;查处涉嫌偷骗税86.5亿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9亿元。”

  “截至2002年11月底,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1,119件,案值8,975.11万元。”

  异地炒作 万恶之源

  “异地炒作”可算是目前我国非法传销的最大“特色”。

  何谓“异地炒作”?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老鼠会参与者通过打工赚钱为名,利用信任关系,将自己的亲朋好友用电话、信件等手段骗往异地城市,其后又通过一个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半强制化“洗脑”,使受骗人也加入进该老鼠会。最后让该受骗人“复制”其手法,如法炮制,以同样名目骗取其他亲友到该地参加老鼠会活动。

  “异地炒作”为什么得以生存?首先是因为我国地大物博,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而生产效率的提高,又使得劳动力过剩,导致了大量的民工流动,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其产生的客观基础。其次,部分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与官僚主义,是导致非法公司和非法组织产生的温床。

  回顾中国直销业的发展历史,总体来说,我国当前的“异地炒作型”老鼠会有两大源头:

  其中之一可追溯到1997年的淡水事件,如今在广东、广西猖獗蔓延的老鼠会会员都是那个时代的“遗老”或“徒子徒孙”。

  另一支就是原武汉新田的体系。他们多半在北方活动,一天只吃两顿饭,每人每月的生活费一百多元。目前在陕西临潼,以某名牌化妆品公司特许经营专卖店的名义做非法传销的一群人,就是新田体系的“后裔”。他们采用的所谓“奖金制度”也是武汉新田惯用的“五级三阶”。

  异地炒作给社会带来的负面效应只能用“灾难”来形容,它磨灭了人性的良知,以金钱为导向,让人在一种无意识的状态下有意识的出卖自己的亲情、友情、爱情……除此之外,有些地方的异地炒作甚至带有黑社会、邪教性质:它们对每一个被骗到当地的人实行人身控制,造成几万人,几十万人的聚集,严重影响了地方的治安和社会经济秩序。

  同时,当很多老鼠会做到形迹暴露的时候,操作者往往会携款潜逃或者把公司注销掉,留下一大群被敛去大量钱财,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受害群众。找不到祸首的人们往往会选择到当地政府去静坐、去讨说法。然而,悲剧已经造成,政府除了立案侦查和把他们遣送回家以外,别无他法。

  未来 路在何方

  有人说非法传销者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应当被一网打尽。但是,我们无法否认的是,这个群体中的大部分人是无辜的,在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的大环境下,他们由于求富心切而误入歧途,其间的原因痛苦而又无奈。

  同时,由于这些人大多都是来自农村的富余劳动力、下岗职工或隐性失业者,如果采用“一刀切”的处理办法,他们面对自己的投资、自己的未来突然成为过去,失去理智之后,极有可能会做出极端的事情。

  不过,在政府的严厉打击和媒体导向日趋理性的状况下,也出现了一个可喜的现象,那就是一些非法传销组织自发的觉醒和悔悟,并积极的寻求出路。在业界最为有名的案例莫过于2002年末,天狮集团收编原武汉新田公司大约十几万人庞大团队的事件。

  虽然由于种种原因,这次收编没有得到很好的结果,甚至可以说是以失败而告终,但是,这一案例为业界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以及可借鉴教训。近几个月,本刊也陆续收到了各地的非法传销团队想寻求出路的咨询,对于这一点,我们也深感欣慰。

  由此种种我们可以看出,对于非法传销,政府采用“堵”的方式显然不如有效的“疏导”,有资深直销研究人士就建议政府可以使用“温和过度政策”以引导非法传销转型、改制、收编、整合。当然,对那些执迷不悟、顽固不化的则应坚决打击,彻底清除。

  该建议如下:

  政府应设立规范非法传销的基础条件:

  1.监管:设置专门、专业、具有独立权限的监管部门进行行业整体管理;

  2.管制:出台具备严厉性、制裁性、严谨、慎密的直销行业管理办法或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详细区分直销/非法传销;

  3.宣传:加大政府及媒体宣传力度,有条件的话,可以成立由从业者、研究者、爱好者组成的民间团体,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做实质性、有效性的宣传,逐渐在人们的脑海中建立一种正当的直销模式,并在生活中潜移默化逐步改变人们的认识,揭发违规操作的老鼠会内幕。

  提高国人对直销/非法传销的认知程度与辨别能力,设立正确的参照物,才能有正确的方向,才能走到所期望的目标。人们分清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非法的,问题也就少了,也就好管理了。

  对现行非法传销的从业人员妥善处置

  在加大打击力度、监管力度、宣传力度的同时:

  1.建立直销培训机构,对现行非法传销的从业人员进行综合培训,提高个人的销售能力、综合素质,以适应转型的需求。

  2.对比较稳定的,从公司、产品、团队都有一定规模的,培训过后在政府或监管部门的引导下进行转型、改制,转变经营发展导向,改换掉以集结人头为主的理念及制度,推崇或专门设计出一个或多个比较适合中国国情,比较有市场潜力的直销制度、公司或产品,采用共享制,大家可以共同来使用。

  3.对比较小、杂、乱、无力转型的群体进行重组、收编,培训过后在政府或监管部门的指定下并入国内比较大的、比较优秀的、具备一定规模的民族直销企业或上面的共享制群体(政府最好设立专门工作组跟踪以及监管转型过程)。

  非法传销的出现是历史的必然,政策法规不可能无懈可击,运作的过程中肯定会有一系列的问题产生。但是随着法律的完善,人们认识程度的逐步深入,这种现象会慢慢减少或消失,最好一开始不要毫无限制全面放开,单独问题单独对待,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扶植民族直销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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