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办喜事发通知--副县长的婚宴必须参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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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 09:2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作者:李先梓 据《大河报》10月13日报道,河南某县一副县长女儿出嫁,连续3天大摆婚宴,参加者达上千人之众。一些正在一线办案的公安人员也被婚礼操办者“通知”赶来参加婚宴。这些接到“通知”的人被告知:“副股级”以上的干部都“必须参加”。有人推测,操办者可能认为,“副股级”以上的人“都有钱”。
某些官员借给子女办喜事之机敛财的事情,以往也并不鲜见,但至少从形式上说来,前往送礼的人大多是“自愿”的、“主动”的,收礼者好像还带有一丝“被动”的成分,多少还有点儿半推半就的意思。而像这位副县长为了收礼竟然“发通知”的事情,实在是罕见的了。 这位副县长之所以想到“发通知”让人来赴宴送礼,在我分析,不外乎有两条原因:一是发财心切,使其顾不得遮遮掩掩了。怕别人不来,或者怕来的人太少,礼金收取数目不够可观,便采取了最简捷的“发通知”的办法,以确保礼金收取量。二是受行政管理习惯的影响,像开会、检查、传达指示等行政管理工作中,这种下发通知的做法是最常见的管理方式。这一点,一些人一定驾轻就熟。而在官场中的人也都明白,这种“通知”就是命令,毋庸置疑,常用的字眼大多是“必须”之类。所以在这种行政管理惯性的影响下,接到“通知”的“副股级干部”大都明白“必须参加”的意思,即没有任何商量和讨价还价的余地。什么事到了“必须”的份上,有关当事人不情愿也不行了。我想,对于这命令式的“必须参加”,肯定会有些送礼的干部并不情愿,正如报道中所说,“一些已经送了重礼的人,表面上看似高兴,其实背地里在指责这种借机敛财的行为”。背地里的指责,指责的是这种公然索贿行为的不齿。而作为我们这些局外人来看,这事更多地带有诸多荒诞和滑稽的意味。 据说,上级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不知道这位副县长收取的礼金该怎么处理。我在想,假如这位副县长被勒令退还礼金的话(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设,具体怎么办还应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规去办),上千人的礼金该怎么退还?是不是还要“发通知”让人们“必须”去领取呢?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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