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巡视有助于司法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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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 10:13 南方都市报 | |||||||||
-法的精神之唐昊专栏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派出10个巡视组分赴部分省,检查、督导当地法院工作。这标志着酝酿和争论了很久的最高人民法院巡视工作制度正式启动。 当初巡视制度之所以引起争论,其原因是有人担心最高人民法院的主动司法介入会
这种说法在我看来,是在一种失去信心的情况下的激愤之语。因为在法治发展史上,最高法院的主动司法介入是绝对必须的,也是无法避免的,尤其在当下中国的司法实践中,最高法院甚至承担了司法统一、消除司法地方化、反对司法腐败、保持司法程序公正性等更大的使命。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最高法院能否正确行使这种权力,而不是说要废止这种权力。 对于司法巡视会削弱地方法院司法独立性的观点,笔者的看法恰恰相反,盖地方法院从来就没有什么“独立的办案地位”,其与地方政府千丝万缕的联系众人皆知——地方法院比地方政府在行政级别上要低,人事任免要通过地方,工资奖金也出自地方财政。法院在人事、财政上严重地依赖于地方政府,因而司法高度地方化。司法地方化的结果便是司法领域的地方保护主义,对异地公民与本地公民的纠纷难以作出公平裁决;如果这种纠纷涉及到地方政府,则司法公正的可能性会进一步降低。 地方主义盛行导致我国司法面临着适用法律不统一、同类案件得不到同样的处理等不良现象。当年王海“买假索赔”案在北京法院胜诉,却在广东败诉。两地法院针对同样的行为,判决结果截然相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针对法律统一化的问题,最高法院以前的做法是努力加强司法解释。但正如一些学者说的,“这些解释无论怎样具体、明确,仍然是还需要‘解释’的法条”,效果不大。 在目前全面的司法改革尚难以启动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在现行体制和法律框架内寻求某种改进,巡视制度在司法实践领域的首要作用无疑在此。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巡视制度的设立虽然使地方法院又多了一个“婆婆”。但这个“婆婆”可能更加公正一些,毕竟最高法与地方事务的利益联系相对较少。在历史上,英国巡回法庭制度就“通过建立由专业法官组成的长期稳定的法庭,通过经常向地方派出巡回法官,通过引进陪审制和令状制”,使得整个英国司法得以集中化和统一化。 不过,即便历史上有过成功的经验,我仍无法对巡视制度给予过高评价。事实上,在整体的司法改革难以启动的情况下,司法统一化及最高法的权威能否施行、效果如何都是一个大大的问号。我的一个律师朋友曾作为原告方律师代理一桩侨民房产纠纷案,此案历时8年之久,原告方换过3个律师。在此过程中,某省高级法院两次驳回市中级法院的判决,并出具明确的司法意见,但市中级法院仍不顾高法反对,强行通过对被告方有利的判决。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指导”权威由此可见一斑。但无论如何,最高法院巡视制度暗示了司法统一时代的即将来临,以及更多的司法救济的可能——正像一个朋友所说的,“也许有更多拦轿鸣冤的机会呢”。对此,我们还是应该表示欢迎。 唐昊:广州华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师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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