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官员财产申报制现阶段可行还是不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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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 00:27 人民网 | |||||||||
网友:古禅惑 看了10月11日[人民网]《“官员财产申报制”不可行?》的文章让人好笑又无奈;中国人都有经验,但凡官场一种几近犯罪的弊端非经中央下文遏制的地步时,这种事就已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了。1995年《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就出台了,众所周知收效甚微,所以文章最后下结论说:“事实证明,1995年颁布的《规定
不过好就好在人类社会从来就不缺乏办法。现在看来要想解决问题,最先应该解决的是部级官和各省高层人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问题,很多事是他们顶着不办下面才无动于衷的。对官员不上升到法律化,提升到制度化的地步,光出台各种各样的规定措施听上去好,如不从法制化制度化的角度入手,实际上再多再好的《规定》也得流产;1995年当年的《规定》肯定能管住那时候的官员,但没法实行落实,其原因就是有高官权大于法,《规定》到他那儿就卡住没了下文,比他小的官员谁敢动他?在有就是上行下效的效应;你不动我也不动。所以今天看来已经远不能有效实现“保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初衷是必然的了。贪官“进步”了法规措施没有进步,当然就如此了。可话说回来,即使你今天重下决心重又完善的《规定》定得再好,制度上不具备落实施行的条件,恐怕是过几年又“不能有效实现保持……初衷”了。光靠《规定》已远不能解决今天官员财产申报的问题了,比如说他故意少报漏报或转至它人名下怎么办?或变卖资财怎么办?或入股办企业怎么办?你对付他的办法仅一纸笼统“规定”,软弱无力,他对付你的办法却五花八门无所不有,岂非是胜负未决却早已先有结论了?所以先解决官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吧,不然的话老公家败下阵来是必然结果。 我们还要看到,这些年各级官员为官从政的心理和“技巧”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们已善于把握时局动态,更善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一套,我们看到好多次对各种各样的弊端进行“围剿”的时候,投机钻营之刁钻之官无不化险为夷、悄然过关。象搞财产申报制度之所以雷声大雨点小就是如此,上下都装聋作哑玩“王顾左右而言它”的把戏顶,特别是底下一看,你贪了几百万国家钱财的人动不了一根毫毛,却动我贪了十几万几万的,各级组织的此类工作毕竟要通过他们来落实执行,他们这一快消极顶牛阳奉阴违,这申报个人资产的事自然就没法进行下去了,没有提升到法制化管理干部的高度,我们中央对很好的设想只有落得的苦笑的份儿,也是对官场腐朽作为惩治进展缓慢的原因之一。摒弃人制用法管人,走法制化建设的道路是唯一出路。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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