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荣誉市民不再荣誉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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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 11:07 南方都市报 | ||||||||
当“荣誉市民”不再荣誉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这个问题恐怕困扰了有关部门整整三年——2001年刘盈福以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而正是此君,于1993年被授予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面对此困局,有关部门的应对之道是通过立法打破“荣誉市民”终身制,剔除害群之马,刘盈福“荣誉市民”的头衔终于可以依法摘掉了。 这自然不失为一个办法,“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能上能下,进出
反观我们对荣誉市民的授予,显得轻率而急功近利。去年,昆明就曾上演“倾城之恋”的闹剧,把荣誉市民派发给一帮八竿子搭不上关系的球员。刘盈福事件出现之后,有关部门反思的不是如何在“荣誉市民”评选上把关,而是通过立法填补空白,可能也在世界上填补了荣誉头衔不搞终身制的空白。这个创新,真够资格去申请吉尼斯大全。当然,相比1996年的实施细则,今年出台的《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荣誉市民资格申请的门槛还是有了一些提高,比如说无偿捐赠的基数增加了200万。但是,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关键核心——提高公共决策的透明度和民众的参与都被忽视了。难道,荣誉市民仅仅是政府的事情,与我们普通市民就没有一点关系?说实话,我们的“荣誉市民”刘盈福犯了罪,作为市民,我脸上一直发烧着呢。但愿他被开除了“荣誉市籍”之后,我的羞耻感会减轻一些。 □黄坚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