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华早报》(South China Morning Post)报导,终审法院推翻了一项判决,这可能会给地产开发商带来数百万港元的损失。此前的裁决规定,政府不能按照应徵税额对某块未开发的空闲土地徵收租金。
包括长江实业(Cheung Kong (Holdings),H.CKH)、新鸿基地产(Sun Hung Kai Properties,H.SHP)在内的9大地产商早些时候在上诉中获胜,推翻了下级法院的一项允许政府可依据应徵税额徵收租金的判决。但特区终审法院再次站在了政府一边。该案件涉及1985-1997年之间租出的59个开发地盘,终审法院的裁决使政府可以将应徵税额的3%作为租金。此前,地产商仅缴纳名义租金,或根本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