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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协商:让工会的腰板硬些再硬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5日 14:09 时代信报

  制度推行历经七年之痒 重庆酝酿工会主席职业制

  “又能加工资啦!”11月9日,重庆药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友公司”)的告示栏里张贴出了上月的生产统计表。职工小彭根据前几个月的利润额掐指一算,自己足足能多拿到5个月的工资,顿时面露喜色。

  自从2001年,药友公司劳资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实现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以来,像小彭这样的一线普通职工都能明显地感觉到,比以前“更有奔头了”。

  然而,像小彭这样的“幸运儿”并不多。虽然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早在2000年11月就出台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但就目前重庆而言,有5000余家企业实行了该项制度,仅占全市建制企业的1/5。

  “其中真正做得规范的尚属少数。”重庆市劳动保障局工资处调研员李成贵对信报记者说。

  一次成功的谈判

  药友公司的工资协商制度的推行,始于一场职工“闹情绪”的风波。

  根据国家政策,企业每年都应按新增效益为职工确定新增工资总额。“但是在分配上,一直采取发放奖金的形式,职工纷纷向我反映这笔钱用得不够透明。”药友公司工会主席刘伏生告诉信报记者。

  当了20多年工会主席的刘伏生,长久以来的一块心病就是职工们的牢骚。此时,恰好重庆市开始在企业推行工资协商制度,其政策背景,正是国家《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出台。

  刘伏生悉心参阅了相关文件后发现,完全可以就新增工资总额如何使用与公司方面进行协商并写进集体合同。

  2001年4月18日,以公司董事长程一波为首的资方5人和以刘伏生为首的劳方5人围坐到一起,对于如何在企业内实现“工效挂钩”,进行了第一次磋商。

  刘等人提出,不妨初步按年利润完成情况划分出3条线,以明确职工收入的增与不增;如果亏损,则下浮。“好在董事长非常开明,加上此协议符合市场风险控制机制,他们认为还是比较可行的,当即表示支持。”刘伏生说。

  10天后,双方代表再次相视而坐。“大家又是看报表,又是算细账,最终双方协商意见逐渐趋于统一。”刘伏生回忆道。

  协商的结果是:企业实现年利润500万元以上,每新增利润130万元,职工增发半个月工资,以此类推,上不封顶;实现年利润0到500万元之间,职工收入不变;若企业亏损,则按额度减发,80%为保底工资。立即,这项约定被写入了员工集体合同,由企业劳动部门备案。

  推行工资协商制度之后,药友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大大提升。在2001年的财务决算完成后,公司利润同比增长超过90%,每个职工也在年底获得了增发的4个半月岗位工资。

  至今,药友公司仍按此协议发放工资。只要每个月月初公司上月生产报表出来后,职工一看利润情况,便能即刻推算出自己工资的涨幅。“这样一来,职工心头亮堂堂的,觉得自己创造出的价值看得见、摸得着,劳动积极性普遍提高。估计今年可以多发7—8个月的工资。”刘伏生告诉记者。

  与目标尚有差距

  “不过,即便按照药友公司员工工资的增长速度,距离国际增长水平,仍有差距。”刘伏生说。

  “一般来说,员工工资占企业产值的比例应为10~15%”,据刘透露,以该公司效益最好的2004年为例,全年实现利润高达8000万,职工多拿了29个半月的工资,“但我初略算了一下,即便这样,发放的工资总额也只占企业总产值的10%。而放到全国去看,这一数字更低,通常只有5%左右。”

  另一组数据同样能说明问题———重庆市劳动保障局工资处调研员李成贵告诉记者,2006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约为1.9万元,居民工资总额占当年GDP的1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以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职工的收入是跨国公司福特集团在全球所有旗下子公司当中最低的。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布的数据,从2000年至2005年,中国人均产出增长63.4%,而工资总额占GDP的比例却不增反降。而在发达国家,工资总额占GDP的比例高达50~60%,世界平均水平为40%。

  李成贵分析道,其原因是,国家针对工资再次分配的现行政策是采取总量调控的方式,即对“按新增效益应产生多少新增工资总额”有明确的规定,但对具体如何分配,企业则拥有自主权。于是乎,不少企业便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执行,或者造成管理人员与一线职工收入差距悬殊。

  李成贵表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正是保证职工收入正常增长的一大有效途径。

  “企业职工收入提高了,能够拉动内需,也是加快经济发展的需要。”李成贵认为。

  据李介绍,重庆于2001年开始组织企业试点工资协商制度,并先从非公有制企业再到国有企业逐步推行。该制度实施6年来,据重庆市总工会统计,目前已有5000余家企业实行了工资协商制度,占全市建制企业的1/5。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定出的目标是:要“确保各类企业在未来5年内全部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制度推行之困

  为什么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践行如此艰难?它究竟存在什么样的现实问题?

  刘胜高是重庆顶益食品公司工会专职副主席,他的办公室就在员工宿舍。据他回忆,他们从1998年就与公司方面磋商集体合同的签署,但一直未果。

  直到去年年底,市劳动保障局与总工会联合发布《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通知》之后,顶益食品公司方才签订集体合同。如此做的好处在于,“一方面是由于相关制度在逐步走向规范,另一方面是工会的地位有所提高。”刘胜高说。

  一个现实的背景是,该公司现任工会主席(兼)的另一个职务,在去年由生产部门处长晋升为厂长。由厂长出面协调,在相对强势的资方面前,劳方自然更具说服力。

  另外,上级工会的支持也很重要。刘胜高向记者透露,经开区工会经常派人来公司宣讲政策和谈判技巧,他们一旦有重要的内容需要代表职工与资方协商,经开区工会的工作人员会事先来给行政部门“铺路”。

  “他们来,是代表政府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其出发点是站在公司立场的。这样,我们再跟行政部门谈判时,往往就要顺利得多。比如说,由于方便面等食品物价上涨,公司效益有所提高,员工工资在今年5月和7月就分别上调了9%和10%。”刘胜高说。

  事实上,刘胜高们的胜利只是幸运的“个案”。重庆经开区工会副主席卢薇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地表示,他们一直在大力倡导企业推行工资协商制度,但实际上,都是企业的资方在起主导作用,真正由工会主动提出协商者寥寥。“但工会要具备与企业管理者平等对话的力量,谈何容易。”卢薇说。

  重庆市劳动保障局工资处调研员李成贵说,有的企业主误认为此项制度只能协商涨工资,而药友公司的成功则说明,约定工资随企业效益下降而减少,不失为一个好的谈判理由。

  另外,现行的法律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有明显的冲突。譬如,《公司法》第55条规定,企业“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等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定:员工工资应由劳资双方平等协商制定,而不是仅仅听取意见和列席会议。

  工会腰板有多硬?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等事项,由企业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与企业行政部门,“平起平坐”地进行协商。

  李成贵告诉记者,为确保劳资双方真正能够“平起平坐”,国家下一步准备利用行政权限,采取强制措施推行此项制度。据透露,最近,全国人大正在为立法广泛征求意见,拒不实行工资协商制度的企业,很可能将受到较为严重的经济处罚。

  凡是实行该制度的企业还可享受优惠政策。李成贵表示,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协商确定的工资总额均可在税前列支,企业不会因提高职工工资而额外增加所得税负担。

  而此项制度真正发挥作用,还必须由工会出面,劳动保障部门只能在加强行政服务上做文章。这其中又以企业工会干部的角色最为关键。

  “可你想想,企业工会的成员拿的是老板支付的薪水,他们在代表职工与老板谈判时,腰杆能有多硬?”经开区工会副主席卢薇对记者说。

  工会腰板不硬的现象有望得到改变。卢薇向记者透露,经开区准备在明年开展职业工会主席工作制,企业的工会主席隶属于工会系统,从上级工会领工资。并选择五六家有代表性的行业企业进行试点,如房地产、汽车、医药等行业。另外,初步打算组建以法律、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专家构成的专家组,专门接受企业开展工资协商的咨询,或者直接出面与企业工会一道跟企业资方进行谈判。

  “现在,有关具体方案正在制定当中。”卢薇说。

  统计数字显示:在发达国家,工资总额占GDP的比例高达50~60%,世界平均水平为40%;而在中国,这一数字却只有5%左右。如何在国民财富总积累不断增加的前提下增加劳动人民的工资性收入,并以此扩大内需,从而改变现有中国经济增长方式,成为我们在新形势下的一项政治任务。

  自从2000年国家劳动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来,7年间,由于劳资双方地位不平等、企业工会腰板不硬等障碍并未消除,致使该制度成了让众多企业职工梦中止渴的“梅子”。

  如今,重庆市经开区试图改变这一现状———该区计划在明年实施职业工会主席制度,企业工会主席直接隶属于上级工会管理,并由上级工会发放工资。这一制度一旦实施,将对中国现行工会制度产生怎样的冲击?值得全国期待。

  信报记者 代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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