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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企中层干部年薪限高3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 15:12 第一财经日报

  殷毅

  深圳市2007年国资国企工作会议近日召开,会上该市副市长张思平透露,深圳今年将继续深化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尤其要降低中层薪酬水平,力争于2008年底实现与市场水平接轨。

  “其实中层薪酬水平去年就偏高了,这是长期形成的。”深圳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姚小雄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指出。

  据悉,当时由于深圳之前在国企薪酬管理方面,只是重点规范了董事长、总经理年薪制,但忽视了企业其他人员的薪酬规范。

  而据媒体报道,深圳部分国有企业一度出现中层薪酬管理失控现象,有的中层薪酬一度高达50多万元,个别企业甚至达到60万元。

  于是,从去年开始,深圳市开始提出要求有关部门将施以铁腕加以治理,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市属国有企业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

  时隔一年,张思平对深圳国企薪酬的总体评价是:整体偏高,结构不合理。具体表现在深圳人均月工资2700元,市国资委直管企业人均月工资收入3750元,高近40%左右。

  从结构上来看,管理人员薪酬偏高,科技人员薪酬偏低。其中,24家市国资委直管企业的部门正职平均年薪水平为30万元,最高的达到47万元。从数据上看,已经比去年最高值的60万元有所降低,但仍高于平均水平。

  为此,张思平要求2007年继续进行调整国企薪酬水平,尤其是基础设施、公共事业企业要带头降,原则上企业总部的中层干部正职年薪不能高于35万元;另一方面,要适当提高科技人员和关键技术岗位人员薪酬水平,解决技术人员流失问题。

  此外,他还提出要确保一线员工薪酬、经营者工资要稳定、逐步实行同岗同酬、提高员工退休待遇等方面共六点要求。

  “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是三项制度改革(劳动、人事、分配)中的难点和重点,”深圳市国资委主任郭力民还在会上还强调,“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和所处行业特点,对照社会薪酬水平,提出与本企业规模、效益、行业地位相适应的薪酬方案,年内开始实施,至明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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