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求职遭遇婚育坎 未婚未育成求职最大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 10:0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记者金计

  引子:

  “女性撑起半边天”,但眼下,女性在找工作的关键时刻,或多或少会遭遇到一些歧视。

  亲历:

  7日,记者在汉口一场针对女性的专场招聘会上看到,一家珠宝公司正招聘营业员,招聘简章写:男女不限,年龄18至30岁即可。现场吸引了不少女求职者,可她们运气并不好,大多只被问了2-3个问题就立马被拒绝。

  现场,一位女士上前报名。在回答了“年龄26岁”后,两位招聘负责人询问她是否结过婚。“没有”,他们当即否定:“不行,没结婚的我们不要”。

  记者随后应聘,称自己“26岁”、“已婚”,不料这次招聘负责人又问:“生了小孩吗?”得知没有后,他们也亮起红灯:“没小孩的我们也不要。”两次铩羽而归,招聘方均以“公司制度规定”为由拒绝。

  随后,一位21岁的未婚女孩吕小姐终于过关,获得填表面试资格。吕小姐告诉记者,从她和朋友以往的求职经历来看:超过25岁未婚、未育的女性求职者,因为担心其马上要休婚假、休产假,招聘方往往以各种理由拒绝。这使女性在求职市场上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点评:

  武汉市劳动力市场有关人士称,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也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

劳动合同”。因此,一些“打小算盘”的单位就在招聘时作出了规避,但根据现行劳动法规,类似行为还很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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