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1年去年被辞退 老员工状告肯德基不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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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 14:36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巍)“我在肯德基干了11年,他们却不认我是肯德基的人。”徐延格将“不认人”的肯德基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自己一个月的工资并给予经济补偿金共2万余元。 今天上午,东城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徐延格的起诉请求。 原告
工作11年有事实劳动关系 徐延格起诉称,自己原是肯德基配销中心的仓管员,自1995年2月起开始在肯德基从事搬运货物等工作。 2004年,肯德基曾张贴通知,称北京时代桥劳务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为员工代发工资、上保险,不签合同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 徐延格认为,该公司也给上保险,对自己应该没坏处,而且不签约会丢工作,所以就签了合同。这也是自己在肯德基工作10多年中签订的唯一一份劳动合同。 2005年10月11日,徐延格被辞退,结束了自己在肯德基的职业生涯。 徐延格认为,自己在肯德基干了11年,为其提供劳动服务,虽然没有与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在开庭时,他向法庭提供了员工登记表、胸卡、同事证明等证据,证明自己与肯德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被告 应向其他单位主张权利 肯德基称,徐延格与时代桥公司签有劳动合同,是其派往肯德基的员工,肯德基依据与时代桥公司签订的劳动服务合同来使用徐延格。 2005年10月11日,肯德基向时代桥公司提议将原告退回,对方同意了,并于次日与徐延格解除了劳动合同。时代桥公司是徐延格的单位,他应向时代桥主张权利。法官 双方未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延格虽然曾在肯德基工作,但双方未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对徐延格的主张不能予以认定。 法官表示,徐延格的各项证据只能证明他和时代桥公司存在劳务关系,而不是和肯德基。 宣判的结果显然出乎了徐延格的意料。徐延格表示,是否上诉还要回去和妻子商量才能决定。目前,在肯德基还有20多人面临和他同样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