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长发实业公司是广东华龙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01459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32%。2002年12月广东发展银行阳江分行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阳江市长发实业公司偿还自1992年起陆续向原告借款本金59537059元及相应利息,判令公司做为第二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3年10月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有关文做出一审判决,依据有关条款,被告应偿还尚欠本金59537059元及相应利息,原告主张公司与阳江市长发实业公司资产混同,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缺乏充分的
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广东发展银行阳江分行和阳江市长发实业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近期做出了终审判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判决书称,依据有关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及被告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该案被告阳江市长发实业公司败诉,应付原告广东省发展银行阳江分行本金59537059元及至2002年12月31日止利息69315639.94元,和从2003年1月1日起至还清款时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对于原告请求公司对阳江市长发实业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缺乏法律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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