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002014)授权保荐机构监督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 09:0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3日签订保荐协议之补充协议,现将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进行公告。
|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深市公告 > 正文 |
|
| ||||
热 点 专 题 | ||||
|
|
|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