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000677)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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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 09:2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接到潍坊央子盐化集团公司及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央子盐化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8,000,000股发起人法人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75%),以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广澜投资,并签订了有关的《股份转让协议书》。 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澜投资将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公司18,000,000股发起人法人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75%)。
转让的上述股权不涉及国有股转让,不需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