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实业(600393)国有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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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 09:2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6日接到广州东华实业资产经营公司、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粤泰集团)以及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上述三家公司已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转让确认书。根据2004年9月2日的股权确认书,公司原控股股东广州东华实业资产经营公司协议将公司11000万股国有法人股、3000万股国有法人股分别转让给粤泰集团、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股权过户后,粤泰集团持有公司11000万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北京
由于上述国有股份转让已触发粤泰集团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要约期满后,粤泰集团于2004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粤泰集团关于要约收购公司情况的公告》,其中有3家法人股股东接受要约,包括:广州市紫龙装饰有限公司30万股,占总股本的0.15%;珠海市红旗建筑装潢工程公司6.62万股,占总股本的0.03%;广州穗证实业公司2万股,占总股本的0.01%;合计38.62万股,占总股本的0.19%,上述接受预售要约的股份已全部过户至粤泰集团。加上已过户的公司11000万股国有法人股,粤泰集团共持有公司11038.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5.38%的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