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宝热电(600864)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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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09:40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哈尔滨岁宝热电(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30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下称:石化集团)通知,经哈尔滨市政府和黑龙江省政府批准,石化集团已于2004年8月27日与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投资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156010154.16元人民币的价格将石化集团持有的公司45351789股国家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20%)转让给投资集团。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投资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33.20%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石化集团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投资集团的收购报告书出具无异议函并豁免投资集团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