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集团(600778)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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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09: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第一大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国资公司)获悉,国资公司于2004年8月26日与乌鲁木齐金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牛投资)签订了国有股权转让协议,国资公司拟将所持的公司21.31%国家股(非流通股)计66378485股转让给金牛投资。上述股份转让行为已获得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尚需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金牛投资的收购报告书出具无异议函后,金牛投资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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