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集琦(000750)控股股东所持国有法人股被司法冻结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09: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控股股东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集团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3)桂民二终字第5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集团公司未在裁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此,南宁中院将集团公司所持有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4580万股予以司法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