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恒立(000622)重大诉讼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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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09: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4年7月7日,公司发布了对外担保及诉讼事项补充公告,公告中披露了公司于2003年9月5日为湖南酒鬼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的5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事项。公司于近期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此项担保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如下: 1、解除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与第一被告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2、第一被告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该款利息。 3、第一被告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10日内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赔偿律师服务费80万元。 4、被告成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二、第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成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清偿后有权向被告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5、公司对上述第二、第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清偿后有权向被告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6、案件受理费261260元,诉讼保全费275520元,均由被告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成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