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863) 和光商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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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 06:2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2003年12月2日为四通巨光高新技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因收购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的181,012,849.09元债权而支付的132,900,000.00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2003年12月2日至2004年8月30日;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到2004年8月27日,四通巨光高新技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已经支付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上述款项中的7,000万元。
截止2004年8月27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3,558万元,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6,558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51.06%,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为沈阳第一冷冻机有限公司提供的3,760万人民币短期借款担保、为惠州玛琪摩托车有限公司提供的2,558万元人民币短期借款提供担保,已经到期,公司董事会已采取措施促其办理续贷或还款手续,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