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四通(000409)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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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 06:2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关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3,998万元借款纠纷一案,2004年8月25日,公司与浦发行签订和解协议并与浦发行签订新的贷款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和解协议主要内容: 1、新合同由公司以位于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1040070号宗地、凭祥市屏山路01-06-
2、浦发行同意在原合同项下的贷款和垫款本金按5.31%的年利率,原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和复利不再收取。 3、公司支付原贷款所引起诉讼的诉讼费、保全费和律师费的50%。 二、公司与浦发行的新贷款: 1、2004年8月24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签署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4100万元,期限为一年。 2、本借款用于归还公司对浦发行逾期贷款及逾期承兑汇票款项; 3、本借款已获得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第一、三次临时会议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