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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8、200058) 深 赛 格:第二大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被冻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 06:2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公司于2004年8月26日接到广州海事法院《民事通知书》以及《民事裁定书》后获悉,因合同纠纷,广州海事法院冻结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福达企业集团公司持有的公司917,899股境内法人股,股权冻结的效力及于股权产生的股息以及红利、红股等孽息,但广州福达公司仍可享有因公司增发、配售新股而产生的权利。冻结期限自2004年8月19日起至2005年8月19日止。该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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