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签署基本授信合同和借款合同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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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 09: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4年7月27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规定:中国进出口银行本次向公司提供人民币3.5亿元用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本合同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为3.51%。 2004年8月1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了《基本授信合同》,该合同规定:兴业银行本次给予公司的基本授信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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