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实施“以股抵债”方案的第三次债权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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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 09:1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以股抵债”方案已获2004年7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鉴于以股抵债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35,920,000.00元减少到260,498,978.0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对公司债权人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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