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60) *ST 南华:重大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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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09:0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6日收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各1份,案号为(2004)新民二初字第239号。本案将于2004年8月31日8时30分开庭。 二、2004年8月17日公司收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海民执字第2214号,内容如下:本案中止执行。中止情形消失时,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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