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炭素(000928)致歉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 09:0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提供资金使用的事项且未及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并在相应定期报告中披露,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予以了公开谴责。 公司及董事会成员将认真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在此,向全体投资者郑重道歉。 |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深市公告 > 正文 |
|
| ||||
热 点 专 题 | ||||
|
|
|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