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光(600184)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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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 09:0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通过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公司二届一次董事会审议,决定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使用开始不超过6个月。公司决定继续使用上述资金,并增加300万元,总计1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
三、通过关于向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华光公司)丹阳分公司销售产品的议案:公司与华光公司经协商达成一致,公司决定向华光公司丹阳分公司销售产品,再由丹阳分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当地和周边客户,并负责进行相关信息反馈和售后服务工作。双方将根据届时具体交易情况签订产品销售合同。该交易属关联交易。 四、通过关于注销东莞分公司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