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实行第二次热煤价格联动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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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 08: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今年5月份以来煤炭价格新的上涨情况,上海市物价局于2004年7月29日颁布了《关于本市部分供热企业实行第二次热煤价格联动的通知》文件,决定在上海市部分供热企业实行第二次热煤价格联动。 根据文件精神,自2004年8月1日起,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集中供热电厂的供热价格上调5.67元/百万千焦,上涨幅度约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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