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接受采访非常之慎重。一位年轻的科员同志接待了我们,说是要请示上级才能决定是否接受采访。几分钟后,他的上司起诉科副科长黄焕昌出现了,依然是同一种口气。我们当时较纳闷,不知要请示到哪一级才能决定是否接受采访?好在黄副科长比较健谈,大家扯了些有关程序的话,气氛也比较活跃。可能还没超过5分钟,那位年轻的科员就来告诉我们:分管起诉的女副检察长邱小萍接待我们。
邱检察长:这是我们基层检察院第一次接待记者采访,你们把录音机收起来,录像也免了。王惟尊的案子,正在审理起诉准备阶段,对于媒体,我们只能很抱歉地说:无可奉告。
《新财经》:问一些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吗?(得到肯定答复后)把王惟尊的材料退回公安,是法定程序还是有其他的意思?
邱检察长:是法定程序。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移送过来,一个月审理,复杂重大的可以延期半个月,公安局有两次补充侦查权,检察院有两次退查权。
《新财经》:据有媒体报道,退查是因“证据不足”吗?
邱检察长:我们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材料还不是很完善,在具体环节上有欠缺。
《新财经》:一般来说,检察院如何处理公安报来的刑事案件材料?
邱检察长:如果我们认可他们的刑事证据和判断,就批准发出逮捕令,然后交主指控官负责。主指控官对犯罪事实辨认有异议时,可提交起诉科集体讨论;集体讨论仍无法统一意见,就交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仍不能统一意见,交高一级检察院裁定。
《新财经》:关于王惟尊案件,邱检察长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邱检察长:你们看见了,我们这里有两句口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请相信我们会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另外,到了可以公开报道的时候,我们再通知你们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