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罗新宇
王金林,上海滩一位最爱较真的小股民。今天,他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对方正科技提出了质疑和建议。
1、对方正集团的个别人关于“方正科技2000年年报表构成虚假陈述的指责”已直接损
害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必须给予澄清。对方正科技董事会来说,不是保留利用法律手段对方正集团个别人追究法律责任权利的空泛声明,而是或者方正集团承担法律责任,或者方正科技董事会承担法律责任。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监事会必须明确表态,绝不能以一些当事人辞职作为了结。
2、要求证明董事监事候选人产生程序的合法性。
根据《公司章程》第67条“董事、监事候选人产生程序”,董事会负责召开股东座谈会,听取股东意见;召开董事会会议,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董事会本身无提名的主体资格,请董事会说明股东座谈会情况,请见证律师核查股东座谈会记录。
根据《公司章程》第128条、第130条,在选举监事前,要说明监事候选人持股状况,确认其有无任职资格。
3、方正集团以转换持股法人为由,在二级市场上高抛低吸,操作行为是否合法值得质疑。《证券法》第62条八款规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予临时报告并予公告。方正集团的暗箱操作利用持股地位行为,是否违反了此项规定,是值得研究的。
4、本人曾口头、书面数次要求公司协助征集股票代理权,或其认可的股票代理方式,但董事会却不加理会。有违《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第2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
5、为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建议在推举董事会候选人时以方正集团4名、祝维沙等股东3名、中小股东两名的比例,由广泛代表性讨论推荐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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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专题: 方正科技股权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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