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重视知识产权的作用几乎是中国企业的通病,即使是曾经最具活力的民营企业也概莫能外。有关人士指出,造成目前民营企业发展相对停滞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企业领导人缺乏经营现代企业所必须的资本运作经验,以及知识产权观念。“天狮”风波更让这种论调有了确凿的证据。
知识、技术这些本来与市场息息相关的东西,却一直与市场脱节,不仅是使用技术的企业,就连创造知识产权产品的知识产权人也不知道怎么去利用和保护自己的“财富”。
近两年来,以高技术、高价值、高利润为特征的“知识经济”概念兴起,加上“入世”脚步的声声催逼,政府已经在高度关注这个问题了,企业为长远发展的大计着想,也不能回避这个问题。
天狮一案起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醒了我们:
首先,知识产权人急需加强市场意识和法律意识。就本案来说,专利权人陈勇如果在当初转让技术和合作创办公司的过程中,能按照有关法律去规范一系列的行为,就不会产生日后的一系列的纠纷。即使出现争端,也不会使自身陷于不利的局面。当然,囿于当时中国法律环境(立法进程)和市场环境(相关领域的改革进程),这可能只一种美好的假设和愿望。但经过了七八年的发展,现有的法律框架,已经可以对这类行为的运作进行规范了。
况且,自九十年代末出现技术创业浪潮以来,尤其是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鼓励下,知识产权在新兴企业中的股权比例已经达到了很高的程度,从35%到51%都屡见不鲜。知识产权已经成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体现。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科研人员捧着“金碗”讨饭吃的情况不大会出现了,所以知识产权人也应该学会怎么利用市场的机遇,开发出市场需要的技术和产品,并且好好利用这些技术和产品。
其次,企业,尤其是传统产业的企业和从传统行业衍生发展而来的企业,应该杜绝在企业发展战略上的短期行为,一是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相关法律去规范行为,二是重视知识和技术在企业发展中的战略作用。在天狮一案中我们看到,民营企业家李金元的确是个经营的天才,但我们可以假设:如果李金元当初没有在高钙素的技术转让上与陈勇反目为敌,而是诚信合作,那么没有了知识产权瓶颈制约的天狮可能远非今天的天狮可比。
最后,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我国知识产权体系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仍然任重道远。知识产权体系的专业化和细致化,立法活动进程,以及专业技术市场的建立发展等无一不需要政府的进一步努力。(韩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