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4月20日电(记者张旭东 潘清)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晚提供的公告说,上交所决定不给予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宽限期。此间证券界人士分析认为,这将意味着“PT水仙”有可能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上的第一家被摘牌的上市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称,上交所于今年4月18日受理了已经暂停上市的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宽限期申请材料。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关于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及其有关解释,经审慎审议和质询,上交所决定不给予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宽限期,并已将决定通知该公司并上报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今年2月24日颁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称:“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决定其股票终止上市”。其中第二款即为:“自暂停上市之日起45日内未提出宽限期申请的或申请宽限期未获证券交易所批准的”。今年4月10日沪深交易所向PT水仙、PT农商社、PT网点、PT双鹿、PT红光和PT中浩发出《特别警示》强调:“上述公司在公布年报后,如果宽限期申请未获证券交易所批准的将终止上市,证券交易所不再为其股票提供PT转让服务。”(完)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