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广东省中小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省物价局决定降低2001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平均降幅达17·6%。
这次降低价格的中小学教材种类有:一、凡列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征订目录的教材(包括中央版和地方版)、教学辅导材料一律实行政府定价;2001年秋季中央级出版社直供教材、列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征订目录管理的教材、教学辅导材料的价格(不包括租型部分),按北京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其他跨省出版发行的教材、列入我省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征订目录的教材、教学辅导材料的价格,由出版单位报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二、取消中小学教材有关费用。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和学校不得收取教材开发费、目录审定费、新教材推广使用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三、统一中小学教材的发行折扣费。
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规定的教材价格,不得附加任何形式的费用。(朱桂芳、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