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关村经济的实际情况,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中关村风险投资机制应建立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基础上。从出资者看,风险投资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靠政府的力量运作。如果沿袭老路,继续靠政府出资创办投资公司或设立基金,繁衍一批新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风险投资公司,无论我们设计怎样的激励约束机制,最终还是摆脱不了资产所有者虚置等问题,并导致风险投资的失败。从风险资本的需求者来看,大量的高科技成果市场化的过程本身就是立足于市场需求基础上的。
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上的中关村风险投资机制的要点是:立足市场,多渠道、全方位引进风险资本,不仅利用国有资本,更要调动大量的民间资本为中关村风险投资事业服务;在风险资本的运作中建立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风险投资的健康运作;培育市场化的风险投资中介组织,为风险投资提供服务;营造风险投资市场化的微循环体系;与国际风险资本接轨。
2、充分发挥政府管理部门的作用,加速风险投资机制的形成。政府在风险投资机制方面的作用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即: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风险投资的运作,创造适宜风险投资发展的政治法律环境;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运用经济手段调节风险投资行为;建立孵化器,为创业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管理方面的服务,促使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成立担保基金,提供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资本,直接推动风险投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