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有放射物质,说起来耸人听闻。但孟昭亮老人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孟昭亮是涪陵市粮油进出口公司离休干部。1990年2月,他搬入公司为职工修的住宅居住。一年后,全身不适。次年8月,他开始发烧、胸痛、咳嗽、全身无力。与此同时,这幢房子的其它住户也有类似的感觉。家住4-2号的李元兴,妻子和女儿早上起床后,常感头昏、头痛。这幢大楼的住户中,有老人、儿童和孕妇。
大家疑惑不解:难道搬家之后,都撞到“鬼”了?
人们开始怀疑美丽的新家。
公司找到涪陵区防疫站。防疫站对18家住户住宅进行放射检测,结果发现其中14户住户墙体中伽玛等射线照射量大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孟昭亮住宅放射污染最重,R放射性超标墙体多达11幅,面积为94.2平方米。
涪陵区卫生防疫站《关于涪陵首例住房放射污染损害赔偿案的情况报告》中,确认孟昭亮住房环境高放射性系墙体煤渣砖中放射物质所致。涪陵区职业病诊断组集体鉴定认为,孟昭亮患有神经衰弱综合症,慢性单纯性咽炎、贫血、血小板偏低等,经6年的超量放射,可能造成可归因终身癌症死亡概率等多属性危害达0.88%。可归因癌症死亡时的寿命损失13.41年。
于是,孟昭亮和涪陵粮油公司将涪陵原枳城区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判定原告的起诉时限已过,属无效起诉。枳城区法院以此为由,驳回原告上诉。孟昭亮不服,上诉到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三中院审理后作出决定,中止原枳城区法院判决执行,由涪陵区法院另组合议庭再审此案。
至今尚无消息
“多年的超量放射的代价,是‘起诉时效已过’六个字能抹去的?我还要上告,一直告到他们赔我为止。”孟昭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