咄咄怪事:依法打假者被停职 造假者反受宠

2001年04月02日 16:05  中国质量报 

  编者按3月30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了《依法打假何以被查》节目,引起大家的关注。今天本报也就此事做出专门报道。发生在山东禹城的这件怪事是,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打假,查处造假企业,一再受阻,最后竟遭到该市经济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调查、无端指责,并受到极不公正的处置。这一事件的是非在于我们应该依法打假,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呢,还是为造假售假保驾护航,求得地方经济的一时“繁荣”?在这个大是大非面前,每个地方的领导同志都应该好好想一想,查一查,并从禹城“大义事件”中吸取教训。

  从今天起,本报开设“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系列报道”专栏,欢迎广大读者提出批评、建议,提供线索。

  本报记者 刘灿国 山东省禹城市的大义化工有限公司在一年之中三次造假,三次被查,但查来查去,最后的结果却是造假的企业没有受到任何有效的处罚。而依法打假的禹城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却受到了禹城经济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调查处理,原因就是没有执行当地一种申报制度。

  2000年12月29日,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山东禹城大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农药进行了抽查。在抽查中发现,该公司生产的扫螨剂以及稻虫沙星均不符合有关标准。鉴于以上事实,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1年1月4日对查获的药品实行了就地封存,同时立案进行调查查处,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责令其停产整顿并罚款6.6万多元。

  其实在此次查处之前,大义公司就曾经因为两次造假被禹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处过,但由于各级领导说情而使对该公司的执法不能到位,甚至大打折扣。

  2000年3月,禹城质量技术监督局就发现该企业造假农药,但在查处假药时,企业有关人员却以法人代表不在为由不肯开工厂大门,该镇领导给有关领导打电话说情,最终不了了之。

  8月,根据聊城一企业举报,禹城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厂,又发现车间在生产假药。由于该镇领导出面做工作,假货未做处理,执法人员只是责令其停止生产,并罚款3000元。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次轻罚居然触怒了几位镇领导,他们向禹城市委、市政府反映:质量技术监督局未顾及禹城招商引资的困难;执法人员态度强横;两次执法均未到经保委办理“准查通知书”。

  市委、市政府迅速责成市经保委调查此事并提出处理意见。

  9月10日,禹城经保委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并写出了一份详尽的《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责任分析”一节,在肯定“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本身并无不当”的前提下,援引了“几位党委书记”对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的三点意见。

  在提“处理意见时”,经保委采取了“一轻一重”的“琵琶手”做法。

  对于“大义化工”,经保委认为:“大义作为引进的外商,理应得到更多的尊重和礼遇,我市各部门都应对其高看一眼,厚爱一层,以体现我市招商引资的诚意和对外影响,公司本身也应尽快实现合法经营。”

  对于质量技术监督局,经保委严肃提出要从五个方面进行整顿和教育,即执法手续要齐备(即申报),在服从和服务上多下功夫,不要影响政府中心工作,查处“大义事件”责任工作人员,影响不要太大,形象不要太差。

  荒唐的是,禹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副队长李志明及另一名工作人员最终受到了停职7天、整顿学习一个月的处分。经保会主任徐建民表示:调查是根据乡镇领导反映情况做出的决定。原因是在打假之前,质量技术监督局没有得到该委员会的批准。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查人员只要当场出示证件申明事由便可现场执法,而无需类似经济环境保护委员会等职能部门批准。

  今年2月1日,山东省质量技监局向省委、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呈阅了《禹城市经济环境保护委员会干扰打假行动》的文件。

  文件称:禹城市经保委以干扰外部经济环境、破坏招商引资为名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查处,而大义公司依仗经保委的庇护继续非法、大量制售劣质农药坑害广大农民。

  山东省委、省政府迅速责成德州市纪委对此“干扰打假行动”事件进行调查。

  德州纪委在2月10日做出的《调查报告》中,得出四点调查结论:禹城市委、市政府及经保委招商引资心情迫切,对引进企业疏于管理;为优化经济环境出台的某些条文与国家行政规章不符;对大义公司制假问题处理不及时;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独立执法支持不够。另外,禹城质量技术监督局两次处理不到位,对大义公司继续造假也负有一定责任。

  《调查报告》据此提出实质性处理意见:取消“关于行政执法执纪部门在对企业进行检查前要取得经保委同意批准”的规定。

  与此同时,禹城市委、市政府发文通知取消了这一错误规定,并于2月中旬吊销了大义公司的营业执照。

  3月31日,山东省质量技监局监督管理处处长王新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事前申报确实是“打假”行动的桎梏,等到申报完了,再赶到“打假”地点,经常发现早已是人货两空。

  山东省打假办主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刘志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地行政执法部门在每次执法过程中,都有当地党政领导出面干预,根源就是当地的地方保护,阻碍了行政执法。

  在实地采访中,记者发现,当地部分地方官员对经保委还是有“功过七三开”的看法。记者追问:“从存在意义上讲,经保委到底弥补了哪些其他职能部门监管不到的漏洞?”这些同志便答不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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