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我们这些素不相识的中国乘客基于对日本航空公司的信任,乘坐它的飞机前往世界各地。不巧我们遇到了恶劣的天气,随后我们遇到了更为恶劣的服务。从日本航空公司工作人员不应有的行为中,我们不仅感受了不良的服务水平,更共同感受到了具有国别歧视的人格损害。
我们当时在现场对日本航空公司的错误行为提出了交涉。但是我们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回到中国后,我们通过消费者协会再次对日本航空公司提出交涉。在社会各方面的压力下,日本航空公司开始了所谓“调查工作”。随着日本航空公司连续三次提交“调查报告”,我们对日本航空公司所表述的“诚意”已不再有任何信任。三篇报告与其说是对事实的调查,不如说是对错误行为的掩饰,对责任的推卸。
我们仔细地回忆了事实,认真地反省了自己,我们确信我们的陈述是真实的,我们的感觉是客观的,我们所受到的损害是无法回避和遮盖的。
为了我们自己遭受的损害得到应有的赔偿,更是为了今后走出国门的中国人不再受到歧视,我们决心用法律武器保护我们的权益。
我们知道通过诉讼去争取权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当弱小的个人面对庞大的公司时,更是一次力量不平等的斗争。但是人格的尊严使我们必须去面对,去争取。我们不会半途而废,因为这不仅是为了过去,更是为了将来。
日航JL782航班全体中国旅客
二○○一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