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两个月过去了,郑忠廉一家人依然住在烧焦的空壳房里,整日面对黑黢黢的电视机残骸长吁短叹。
盯着这台29英寸大彩电的“遗骨”,郑家人不是心疼,而是恼恨。因为正是它,带来了一场无情大火,而紧随其后,郑家就不得不踏上普通消费者们最为发怵的那条漫漫长路———索赔。
-祸从天降:名牌彩电闹“自焚”
首先需要提示的一点是,这台彩电可不是什么冒牌货或是杂牌的“小作坊出品”,提起它的出身,那可是鼎鼎大名,有“中国彩电行业巨无霸”之称。
据郑忠廉叙述,那是去年12月23日上午11时10分左右,郑忠廉10岁的幼子独自一人在家看电视,突然发现家里的那台29英寸彩电冒出了浓烟并且起火燃烧。孩子惊呆了,不知如何是好。正在这时,孩子的奶奶来看望孙子,一进门发现险情,急忙将孩子拽出屋外,高喊救火。
邻居们闻声赶来时,火苗已蹿起一尺多高,用脸盆端水已无济于事。消防队火速赶到,室内已是浓烟滚滚,人不可近。
扑灭大火后,消防队员戴着防毒面具在屋内检视。虽然他们带着手电筒,但也难以看清屋内器物,直到下午近两点,浓烟才渐渐消散。
郑忠廉家的所在地属于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管辖。事发后,黄山区公安分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同志都陆续来到现场进行拍照和勘察。
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区分局消防科经现场检视、勘察,给出认定报告:“郑忠廉家发生火灾,过火面积90平方米,烧毁(品牌)29英寸彩电、爱多VCD、奇声功放、平衡器、音响、室内装修及其他物品,直接经济损失7万元。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询问,这起火灾是由电视机本身引起的,造成火势向四周蔓延,引燃电视机柜等。室内装修部分除被严重烧毁外,均受到严重的烟熏,焦化、碳化痕迹明显,起火点在电视机内部。”
-第一回合:遭横祸愤而投诉
突如其来的灾祸使得郑家人不知所措。他们的彩电除荧屏还在,显像管和机身全部烧毁;挨着彩电的其它家电也没逃过这“池鱼之殃”,全都烧得不成模样;墙裙、吊顶均被烧毁;木地板被浓烟熏黑的部分如墨漆一般,根本无法清除;由于浸泡在水中数小时,地板底下全部进水,必须重新铺装。刚住了10个月的新房就这样毁于一旦,而罪魁祸首竟是一台备受信任的名牌彩电!火灾虽然扑灭了,郑忠廉心头的怒火却熊熊燃起。
于是,郑忠廉马上把火灾的事通知了该彩电厂家驻黄山办事处。办事处彭主任听后,马上很果断地说:“我们的彩电不可能起火。”但晚上7点多,他还是来看了一下。
第二天中午,彭主任同一名业务经理、一名师傅来到郑家,对机身残骸进行了检查和拍照。临走时彭主任称:“这类事情我们也不希望发生,一定会及时给予解决的。”
郑忠廉心里稍感安慰,既然“羊已亡”,惟一的办法也就只有等着“补牢”了。
-第二回合:保现场电话紧催
圣诞节过去了,元旦过去了,郑忠廉早就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索赔问题始终拖而未决。
当初郑家人留了一个心眼儿:万一有朝一日厂家不认账怎么办?他们采取了“保护现场”的行动,没有把烧毁的电器残骸丢掉。可也正因为这样,那让他们心碎的满目疮痍,就天天在眼前晃来晃去。由于被水浸泡过,已有一个房间的地板开裂。
希望能够尽快得到一个圆满结局的郑忠廉,一日数个电话催打办事处。彭主任说,这件事公司已准备作出补偿,但是具体多少,得由公司来定。
郑家提出的索赔金额是11.5万元,其中家电、装修及重新铺装等直接经济损失赔偿7.5万元,误工、外出住宿等间接经济损失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赔偿3万元。
过了几天,彭主任说,公司决定只赔2万。可当郑忠廉把电话打到厂家总部的售后服务部,一位姓陈的经理却称,公司从来没有通知黄山办事处说只赔2万。
-第三回合:耗不起自退底线
郑忠廉的孩子受到过度惊吓,总觉得都怪自己看了电视才带来不幸,于是天天内疚、自责。事后好几天,孩子都是终日不语,躲在临时住的宾馆内不愿见人,更不愿上学,生怕同学问家里失火的事。没办法,孩子的母亲只好请假陪孩子到学校上学。长住宾馆不是办法,简单收拾一下,一段日子之后,郑家人又搬了回来。可是直至现在,孩子还是每天都要含着眼泪跪在地上擦洗,却怎么也擦不去那被浓烟熏出的黑迹,家里谁劝也不听,这种场景连邻居看了也心疼。
被拖得苦不堪言的郑家人,只想春节前尽快解决,能过一个顺顺当当的年。于是他们做了让步,同意电器类损失可由厂家用实物抵偿,其余损失只索赔5万元,条件是春节前必须处理到位。如果春节过后还没有结果,郑家人称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并将呼吁社会舆论支持。
郑家提出这一方案之后数日,彭主任来电话说,公司已经决定,只赔2万多元,再多就没有了。郑忠廉又把电话打到厂家总部售后服务部,这一次,对方还未听完,就一言不发将电话挂掉了。
-第四回合:无奈何致信老总
迫于无奈,郑忠廉给这个厂家的老总写了一封信。这封信的大意是想请老总想像一下,日日夜夜生活在漆黑的屋顶下,客厅里、卧室里到处都是烧焦的残骸,衣柜里的衣服都被烟熏黑无法洗净,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春节是怎样的滋味?郑忠廉希望在他决定以法律手段讨个说法,以新闻舆论赢得支持之前,化干戈为玉帛,请老总在正月十五前给予回复。
但郑忠廉显然高估了自己的影响力,过了正月十五,厂家依然没有任何松口。
-第五回合:步步退仍然不灵
正月十五之后,郑忠廉又再一次给彩电厂家定了一个期限:2月10日之前。这一回,他也不要什么实物抵偿了,只要有6万元金额赔偿就行。
时间一晃,郑忠廉的最后期限又过了两周,还是未受理会。总共两个月内,郑家的赔偿要求一降再降,反倒是彩电厂家的立场异常坚定,寸步不让。
-无言结局:索赔官司终流产
记者拨通该彩电厂家总部售后服务部陈经理的电话,陈经理称,办事处人员去现场时,已无法查证起火原因。至于当地公安局消防科做的报告,厂家认为不够权威。
陈经理认为,郑家索赔6万元的金额过高,他们只能提供2.5万元的补偿,外加一台彩电。
陈经理特意强调:不是“赔偿”,而是“补偿”,补偿一部分损失,是出于对用户的关怀,是为了对用户负责。他们提出的2.5万元标准,是由当地办事处现场检测认定的。
提到郑忠廉一家在狼藉的火灾现场中生活了2个月,陈经理答:“我们的态度一直是积极、认真地处理此事。”
2月23日,郑忠廉明确告诉记者,不准备打官司了,因为那太伤神,也耗不起这个时间。又是法院,又是媒体,搞得兴师动众的,好像就为那几个钱,也挺不好意思的。厂家那边说可以赔2.5万元,也就答应吧,因为家里那样子,已经实在是不能再拖了。
郑忠廉觉得事情变得有点滑稽,怎么原本一件自己很占理的事情,到最后看上去仿佛是他想向厂家“敲竹杠”似的,一步步退让底线。本来他也找过律师,咨询起诉的程序,可最终还是没能握起法律这柄捍卫自己权益的长矛。因为他觉得,这柄矛实在太重了,就算最终赢了官司,恐怕为此付出的代价,远比得到的还要多得多。
郑忠廉佩服那些维权英雄,但想了想,自己还是不准备做“唐吉诃德”。
-文/李天君本报记者乐倩
-编后:
每当有消费者艰难地赢得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利,媒体总是为之欢呼、感慨;而像郑忠廉这样的遭遇,似乎都算不得是“新闻”,因为我们身边比比皆是。
然而翻出那些湮没的失败案例,就可以发现其实他们走过的道路一样坎坷。也正因如此,能够坚持到底的维权英雄们才获得我们如此的尊重。
所以想把这桩已经流产的索赔案摆给大家看,希望能刺激到那些几乎已经麻木的神经;希望有一天,这样的案例真的成为稀罕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