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2月,B股市场诞生。
-1992年5月,沪市B股摸上历史高点140.85点。
-1996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标志着我国第一部全国性B股法规诞生。
-1996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管理B股开户问题的通知》,重申境外投资者才能持有B股。
-1996年9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清理B股帐户的公告》,对不合格的B股帐户进行清理。
-1996年10月,证监会颁布《境内及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1997年3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推荐B股预选企业的通知》。
-1998年3月,证监会发布《境内上市外资股公司增资发行B股暂行办法》,首次提出符合条件的B股公司可增发B股。
-1999年3月,沪深B股分别创下21.24点和323.19点的历史新低。
-1999年6月,B股交易印花税由0.4%下调至0.3%,同时证监会发布《关于企业发行B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B股发行中的所有制限制。
-2000年5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增发新股的通知》,有内外资股的公司可优先增发A股。
-2000年9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问题的通知》,指出凡发行前属中外合资企业的B股公司,获准后外资持股可上市流通。
-2000年12月,上证所改进B股交易措施,包括:推行B股无形交易;开通B股即时成交回报;调整B股交易结算费用,缩小申报价位的最小变动单位。
-2000年2月,证监会决定允许境内居民以合法持有的外汇开立B股帐户,交易B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