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河南:房地产项目不得随意建在森林公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9日 07:11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7月28日专电 河南省政府27日下发《进一步加强自然文化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按森林公园管理的有关规定,清理与森林公园主体功能不一致的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

  据河南《大河报》报道,通知指出,目前,有些地方对自然文化资源保护不足,在自然文化保护区内随意采矿、采石、砍伐林木以及违法违规开发建设等现象时有发生。在自然文化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批准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禁止从事旅游开发。在自然文化保护区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非生产项目也须符合功能规划,不得降低环境质量。

  通知规定,凡是对风景名胜资源有不良影响、与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规划无关、与森林公园保护方向相悖的项目,一律不能建设。对风景名胜区内宾馆、饭店的建设规模和建设选址,都要严格控制。

  针对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开发商喜欢“依山傍水”建别墅的现象,通知特别指出,要按照森林公园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清理与森林公园主体功能不一致的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整治各种破坏自然生态和森林风景资源的行为,清理有碍地质遗迹保护和与地质公园规划无关的建设项目。

【 新浪财经吧 】

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