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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博弈 进口车新政何时落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 23:49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王坤

   日前,记者从中国WTO研究会(以下简称CWTO)了解到,6月13日,CWTO联合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北京召开了欧系品牌进口汽车总经销商会议,这是自2007年9月商务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等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试图规范进口汽车市场以来,有关方面就此发起的新一轮磋商。

  正面交锋未果

   CWTO产业部副主任宋涛告诉本报记者,此次会议是一次内部会议,没有邀请媒体参加,但是据他提供给记者的资料显示,参加会议的欧系品牌进口汽车总经销商包括: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及戴姆勒东北亚投资公司、宝马(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大众进口车销售有限公司、保时捷(中国)公司、标致雪铁龙(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路虎、捷豹(中国)公司等。参会人员中,有公司首席财务官、负责政府事务以及负责网络和销售的人员。

   参加此次会议的人士向记者透露,会议讨论了进口汽车价格、授权经营合同等问题。会议上,总经销商代表与行业协会代表进行了正面“交锋”。

   针对进口汽车价格虚高的问题,奔驰中国的代表认为,过去三年来,奔驰进口到中国的汽车价格并未发生变化,而且,同样价格的车型还增加了配置。

   对此,CWTO副会长徐秉金援引从海关部门得到的数据指出,2006年,奔驰S500完税价是144万元。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奔驰中国成为总经销商之后,这款车的完税价格大幅提高至162万元,涨价12%。奔驰另两款畅销的车型S350和CLS350涨价幅度分别达到7%和9%。

   一些总经销商代表还表示,相比原来的区域代理商,总经销商在网络建设上投入很大。奔驰代表称,包括进口业务和合资公司业务,奔驰中国还在亏损当中。徐秉金则认为,由于中国进口汽车市场高速发展和进口汽车价格虚高,几乎所有的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进口车业务都是盈利的,而且利润率远远高于欧洲和美国市场。否则,无法解释总经销商逐年加大进口量的做法。

   徐秉金对奔驰代表的观点提出不同意见后,其他进口汽车总经销商的代表除了称赞《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以外,闭口不谈总经销商强加给经销商的种种不合理要求。

   CWTO聘请的律师陈群也列举了授权经营合同中大量违法、违规的不合理条款,并逐条进行了批驳。对此,总经销商的代表大都辩称,这是为了确保销售网络的质量。而当徐秉金等人问及“是否你们在欧洲美国对经销商也是一年一授权,可以随便解除授权合同;也修建豪华的4S店,4S店的建材、甚至桌椅板凳也要到你们指定的地方购买”等问题时,总经销商代表们没有作出正面回应。

   另外,此次会议上,被宝马公司以所谓的“股权变更”为借口解除授权的某经销商也向会议主办方和宝马公司的代表提出了申诉。

   虽然此次会议并没有讨论出实质性的结果,但是上述与会人士称,这次会议向跨国汽车公司清晰地传递了中国有关政府部门及中介机构解决进口汽车市场诸多违法、违规以及不平等、不合理问题的决心,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进口车新政从规范合同开始

   据了解,当前中国进口汽车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在进口关税大幅降低、人民币升值背景下进口汽车价格不降反升;外国汽车企业通过其在中国设立的独资或者控股总经销商垄断了中国进口汽车的销售渠道和价格;通过关联交易逃避关税;总经销商制订奢华的4S店建设标准大量浪费中国资源;授权经营合同中存在很多“霸王条款”等等,这些行为都严重危害了国内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徐秉金表示,外资垄断中国进口汽车市场后,中国汽车企业进一步丧失了与外资谈判的筹码。同时,由于国外汽车可以长驱直入地进入中国市场,他们也将逐渐失去与中国企业合作的兴趣。因此,中国必须在开放汽车市场的同时,强化对本国市场的控制力。

   接下来,CWTO和汽车流通协会还要分别召开多种不同类型的研讨会,深入探讨、多方听取意见,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可行的依据。

   据记者了解,此次会议之前,5月30日,CWTO已经召集了一次包括商务部、工商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的多位官员和业内专家参加的座谈会。

   同时,CWTO还启动了“进口汽车政策对中国汽车产业安全的影响与对策课题及进口汽车反垄断问题研究”,听取行业专家、中国经销商和外国汽车企业驻华代表的意见,给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决策依据。课题组还聘请了汽车行业多位资深专家作为顾问。

   此前,针对外资垄断中国进口汽车市场的问题,有关方面已经进行了充分调查研究,也提出了很多解决方案。CWTO此次启动的课题将进一步加以完善,并提供给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

   商务部市场体系司有关人士在会上表示,最近商务部计划对《办法》进行评估,评估时会吸取各方意见,另外也要在网上征询意见,对《办法》做一些调整和修订,以便更加符合国家利益和行业利益。

   另据透露,中国WTO研究会和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计划先从规范授权经营合同、废除霸王条款入手,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寻求完善补充修改《办法》的有效途径。

   据介绍,CWTO通过向经销商发放调查问卷以及电话方式,收集了大量总经销商与经销商签署的授权经营合同中的违法、不合理、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涉及到宝马、奔驰、大众、丰田、雷克萨斯等主要跨国汽车公司。CWTO组织的律师团经过详细分析认为,有些条款明显违反《合同法》、《公司法》、《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税法》等法律的规定。还有不少地方违反法律规定的平等、公平、等价有偿、合同自由、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等原则。比如,合同用非中文文字签订、缺乏对总经销商行为的约束,经销商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授权期限过短(一年)、总经销商可以单方面决定是否续约等等。

   6月13日会议上,标致品牌进口车销售负责人表示赞同实行标准合同文本的做法,但其他总经销商代表都未表态。而据记者了解,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在5月30日的会议上,对规范合同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并表示将全力支持。据了解,该局主要负责总经销商和授权经销商的核准备案,没有该局的核准,企业不得开展汽车销售行为。

   至此,规范授权经营合同、废除霸王条款的做法或将成为进口车新政的“开山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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