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任何一个将经济发展作为重要目标的国家不可能拒绝跨国公司的进入,处理好本国企业与跨国公司的关系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就像一个硬币有两面一样,跨国公司进入国内市场有利有弊。
跨国公司进驻中国市场,可以加速国内市场由垄断型向竞争型结构转变。在竞争型市场结构下,部分企业处于萎缩状态,失去生存和发展能力;部分企业处于扩张状态,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而企业差距拉大,又为企业之间的重组创造了条件,最终会促使各个行业的生产集中度显著提高。另一方面,通过与外商合资合作,可以直接实现企业重组,加快企业技术和管理升级。
外商投资还可形成市场供给,迅速改变短缺的市场结构,带来市场竞争和冲击,市场准入扩大,有利于打破国内市场分割,加速目前某些领域尚存的行政主导型资源配置方式向市场主导型资源配置方式转变,加速旧的经济体制灭亡和新体制确立。新制度越完善,越有利于吸引“好”的外资进来,这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
此外,内资企业可以直接学习外资企业的治理制度、管理理念,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不可否认的是,外资的大量进入也有其负面的影响。
从宏观层面上讲,跨国公司通过对外投资,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销售产品,逐步打破了民族国家所施加的各种政策限制,导致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界流动能力下降以及保护本土市场能力弱化。这两方面涉及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如果不对外资加以限制,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肯定会受到影响。
这就要求东道国相应的法律和法规必须针对这些现象及时进行调整,将外资控制市场的能力限制在一个可以接受的限度内。这主要取决于东道国与跨国公司之间的博弈能力。
从微观层面上说。我国在所得税、土地等生产要素上,对内资、外资有不同待遇。这对民营经济有害,对整个国家的税收也有影响。有些中资企业为了获取税收优惠,摇身一变以外资的形式出现,甚至有些中资企业在完全可以自主投资的情况下,却让利给外国投资者。这对整个国家是福利损失,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外资在资金和技术上的投入非常有限。
因此我们下一步政策取向,不仅要扩大对外开放,更要扩大对内开放。由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空间和体制效率以及战略影响力已出现递减,现有对外开放的范围、深度和广度已大大超越对内开放的程度。因此,下一步开放的重点是扩大对内开放,加快包括企业所得税在内的内外资优惠政策体系的并轨,逐步把外资的激励机制由优惠政策转变到公平竞争的软环境上来。
(13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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