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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已经开放 地方政府该松手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04:01 中华工商时报

  无论是党的方针政策,还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还是相关法律,以至日前刚刚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都明确无误地确立了非公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明确了民营企业在市场中的平等地位。从这个层面上讲,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若干意见》中“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的表述,等
于告诉民营企业一个关于市场准入的行为准则,就是非禁即入。但在现实中,民营企业在多个领域、行业不得其门而入,遭遇重重困难。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关键在各有关政府部门和各地方政府。

  第一,一些政府部门和部门之间的效率不高,迟滞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这里面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纵向的,由上而下的贯彻实施过程缓慢;其二是横向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不够流畅。以石油行业为例,1999年国务院8个部门联合发文,行动非常迅速,但是在解除准入限制方面,我们发现,国务院相关部门的协作,明显没有当初发禁令时的雷厉风行。

  第二,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作祟。这是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遭遇的最大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项好的政策,有的部门、有的地方不是不明白,但是,为了部门利益、为了地方利益,仍然千方百计留住自己手中的权力。

  第三,被利益集团所左右。这是最近几年出现的新情况。一些在市场中逐渐壮大起来、有实力垄断某个行业的企业,往往利用自己强大的游说能力和影响力,意图左右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的行为,并由此保住自己的垄断地位和垄断利益。这样的趋势虽然不是很明显,但却值得我们高度警惕。因为如此一来,不但广大的中小民营企业受害,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会有相当深远的负面影响。

  以上三种情况,后两种都是以部门和地方的局部小利益,损害了民营企业的利益,并最终损害国家利益。

  在法律法规禁入的领域以外,彻底打开市场大门,让国有经济、非公经济、外资拥有平等的地位,展开公平的竞争。这是大势所趋,势不可挡。

  本报已经在之前的社评中呼吁有关部门、有关地方,该松手时要松手。在《若干意见》已经出台的大背景下,我们再一次郑重呼吁,在某些领域、某些行业,民营企业已经等得太久,该松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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