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人民日报》报道,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我国药品经营企业的整体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淘汰了一批落后企业,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 截至2004年底,486家法人批发企业、972家非法人批发企业、10600多家单体药店和1050家连锁门店因自行放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改制重组等原因,或停业、或退出药品经营领域。这标志着我国药品经营企业退出机制初步建立并开始发挥作用。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规定,除县以下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以外,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只有在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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