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个违反环保法规的项目被查处了。这样一批违规项目被查处,至少暴露了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法律意识的淡漠;第二,环保意识的严重缺失。
《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经正式颁布实施一年多了,仍然经常有项目置该法于不顾,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就开工建设,不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隐患,而且影响国家宏观调控,干扰正常经济秩序。这次查处的30个项目,就是典型的违法案例。
与法律意识的淡漠相比较,环保意识的缺失危害更为深远。
一些地方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到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在招商引资中,不管项目有无污染,只要来投资就批准。有些地方领导出面干预,片面强调简化审批,限期办理相关手续。这样一种毫无环保观念的作风,导致一些高能耗、重污染的小冶炼、小化工等被明令禁止的项目,在一些地方呈现蔓延的趋势,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我们注意到,针对以上违法违规现象,环保总局近期连出重拳进行整治。2004年12月,环保总局对外通报,该局已要求全国环保系统立即依法对在建
和拟建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清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尤其是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就擅自开工建设的电站项目,要严肃查处。同月,环保总局再次对外通报了对环评单位的考核处理情况,68家不合格的环评单位分别被处以吊销证书、限期整改等处罚。
我们也注意到,环保总局今后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开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严格评价队伍监管;加强公众参与进程。
我们对环保总局的一系列措施表示赞同。我们也认为,保护环境是全社会的任务。这不但需要环保部门的严格执法;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需要政府部门尤其是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改变自己的政绩观;需要对政府官员的考核、升迁标准进行适当的修正,比如引进绿色GDP概念,等等。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环保宣传中有这样一句警示性语言:“最后一滴水是眼泪。
我们不希望人类落得这样的下场。(19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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