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国家政策的指引下,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为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分子,他们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积极实践科学的发展观,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加强党、团和工会组织建设,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宜,依法纳税,积极吸纳社会就业,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得到
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进一步调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经中央批准,并经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所在企业党组织申请,地市推荐,省级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认定、省级党委批准、新闻媒体公示等程序,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决定,对于果等100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表彰,授予“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奖章,并颁发证书。
此次受到表彰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全国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的优秀代表,他们身上集中展现了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精神风貌。希望受到表彰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希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再立新功。希望全国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以他们为榜样,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争做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中央统战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事部
国家工商总局
全国工商联
200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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